2018年深圳南山区工业增加值奖励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
南山区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资助标准
(一)企业年工业增加值增速**过15%的,按照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%予以奖励,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较高不**过500万元,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较高不**过300万元,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较高不**过100万元。
(二)本项目不受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*十三条*(五)款“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**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”限制。
南山区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申请条件
(一)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、注册满2年以上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、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、守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;
3、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工业产值在5亿元以上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本资金不予资助:
1、近三年内在税收、安全生产、环保、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,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;
2、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;
3、近三年内企业及公**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**资金、商业贿赂、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;
4、提出资助申请后,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、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;
5、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。
南山区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政策内容
对上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、增加值增速**过15%的工业企业,按照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%予以奖励。
南山区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资助方式
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。本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总额控制、科学管理、公开透明和自愿申报、**决策、社会公示的原则,采取事后奖励方式进行,受资助项目*验收。